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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临时停课措施的通知
2016-12-20 08:41

市教委关于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

实施临时停课措施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相关办学单位:

    鉴于我市此次雾霾天气持续时间较长,从切实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经研究决定,自12月20日0时起至21日24时,我市中小学(含高中)及幼儿园实施临时停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校(含高中)和幼儿园在此期间临时停课。

    二、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因未接到临时停课通知而到校的中小学学生和到园儿童的看护工作,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

    三、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临时停课期间,中小学(含高中)、幼儿园应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四、市教委电教馆(网址:http://www.tje.cn;点击“开放学堂”)、中小学教研室(网址:http://tjedu.tjjy.com.cn;用户名:st;密码:111111)和区网络教学资源全部开放。

    五、中小学(含高中)及幼儿园,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六、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落实临时停课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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