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和纪〔2018〕17号
关于“五一”期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级、区属各机关党委(党组),各街道党政组织,区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市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韧和“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战斗精神,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校准党员干部的思想航标,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火墙”,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公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三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组织纠风志愿者做好“五一”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瞪大眼睛深挖细查潜入地下、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节日腐败”。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有效净化节日风气,推动作风持续深入好转。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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